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12-080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
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普生物”)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
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1年10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天津瑞普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
2、2011年10月2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瑞普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进行了适应性修订,形成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报中
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2012年1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2年1月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瑞普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
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12年1月20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天
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
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
宜。
6、2012年2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期权授予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期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2年2月2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期权授予事项的议案》,认为首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
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激励对象按照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
8、201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经过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608.4万份,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67.6万份,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包括首次授出
的期权和预留期权)调整为676万份。行权价格调整为16.92元。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调整。
9、201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监
事会认为: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
备忘录1-3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
意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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