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0月12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交易实况》报道,中国证监会11日正式发布了非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迄今为止第一个针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基础性法规,这个法规会对市场有怎样的影响?《证券日报》副总编董少鹏对此进行解读。
董少鹏: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是明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它主要是针对我们日常所说的新三板交易和监管作出一个系统性的规定,但是这个非上市的公众公司实际上包括了两个板块,一个是公开发行的股票在目前不符合在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公司,还有一部分既不到交易所上市,也不到新三板来进行股份的交易,属于定向募集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也纳入监管,这个主要是针对证券交易领域作出的规定。严格的讲所有的股份公司或者说所有的公司都应当依照公司法,如果你涉及证券的发行应该依据证券法来进行法律框架内的管理和监管。那么证监会发布的规定主要是针对涉及到公开发行股票,要进行公开转让,这样的一个情况就要纳入这个监管。
三点值得特别注意,一个是把原来规定草案里面的主业明确一条进行了删除,而是更加强调股权明晰,也说明这些中小公司主业如何培育,如何发展还是让市场让公司去自主的选择。第二个就是定向发行的对象增加了核心员工,并且限制在股东加这个核心员工是不超过35人。第三是明确了转板上市的要求,这些在三板交易的股票和公司它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到创业板中小板甚至到一定规模到主板可以上市,这是一个短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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