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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状告华润信托指对鑫鹏监管失职

  12月4日,4名来自四川的投资者,与中国最大的私募信托平台——华润信托在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对簿公堂,这也是中国阳光私募发展几年来,中小投资者状告信托公司的第一案。

  是什么原因让4位处于身处弱势的投资者不远千里奔赴深圳,试图挑战华润信托这家庞大的金融机构呢?4名投资者的代理律师卢律师表示,他在接手本案后,发现鑫鹏1期在操作过程中存在很多违反“一法两规”的问题,同时也违反了《深国投?鑫鹏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的多项条款。而华润信托却对上述违法违规问题视而不见,完全不顾投资人利益,存在严重失职,更谈不上谨慎管理和有效管理的义务。

  第一笔委托就超过上限

  根据华润信托提供给卢律师以及诉讼人胡女士等的对账单,鑫鹏1期第一笔转入的资金为5755万元,这也就是鑫鹏1期成立时的规模,时间是在2008年1月2日。

  但在次日也就是1月3日,鑫鹏1期就有一笔委托买入金风科技(002202),买了85000股,买入价是143.1129元,买入金额为1216.46万元,这笔买入占到信托规模的21.137%,这显然已超出10%的单只股票买入上限。“按照合同约定,单只股票的持有上限不能超过10%,第一天买入就违规了。”卢律师认为,华润信托不但没有通过防火墙的方式将这笔买入进行隔离,而且事后也没有尽到监管责任,及时让阮杰降低仓位。

  此后阮杰依然没将风险防范放在眼里,继续大幅度超上限持股。而华润信托对此也同样视而不见,继续失职。

  根据华润信托提供的截至2009年7月22日的对账单显示,当日鑫鹏1期的总资产已经亏损至965.9万元。那天鑫鹏1期账户持有的股票仅为4只,分别是上港集箱、中信证券(600030)海通证券(600837)中国联通(600050),4只股票的市值分别为230.08万元、278.16万元、358.155万元和44.187万元,其中前3只股票均远远超过持仓上限。“几只股票同时超过持仓上限,显示阮杰和华润信托的相关人士根本不顾规定,这是严重失职,是对投资者的不负责任。”卢律师说。